北京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5月21

关于做好北京市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8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关于贯彻执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4号)精神,现将北京市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一科”和“增专业”3个报考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报考级别。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一科”级别):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年3月2日以后);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第2号为准。)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

(四)报名条件说明

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

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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